预装系统软件,让顾客买了电脑马上能用,这已是电脑销售的一项基本服务。
昨天早上8:45,西湖区法院开庭审理一起计算机软件侵权案,杭州一家电脑经销商因为这项“服务”,被美国微软公司告上法庭。
微软公司诉称,被告是三星笔记本电脑浙江省总代理,2009年12月,微软公司发现被告在销售的三星笔记本电脑中,存在预装盗版软件的情况。
2009年12月23日、12月30日、2010年1月15日,微软公司委托调查人员与杭州钱塘公证处的公证员在被告处买了6台不同型号的笔记本电脑,经鉴定,6台电脑里预装的多款软件为盗版,涉案的软件类型包括Windows XP操作系统、Microsoft Office 2003办公软件等。
昨天法庭上,微软公司律师当庭出示了这几台电脑,并现场作了演示。
微软公司认为,作为这些软件的著作权享有者,公司的权益受到了严重损害,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销毁盗版软件安装工具,删除安装的侵权软件,并索赔61万余元。
被告提出异议,认为微软公司无权鉴定盗版软件,否则就是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鉴定报告应该由国家知识产权权威部门出具。
双方激烈辩论两小时。
法官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近年来,微软公司加大了对盗版软件的打击力度,1995年以来,微软分别在北京、上海、广东等地提起过一系列侵权诉讼。
2003年下半年,微软公司向杭州市版权局投诉了60多家企事业单位以及百家网吧,盗用Windows操作系统软件。
为此,杭州市版权局曾对13个区(县)市所有网吧进行清理整顿,向涉嫌使用盗版软件的网吧发出限期整改通知,要求网吧中安装的系统全部正版化。
2009年,杭州市政府和微软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微软致力于为杭州市政府打造中国最佳“知识产权保护城市”贡献自己的力量,杭州市政府承诺将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鼓励政府、企业及消费者使用正版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