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光裕
14年的刑期,这真的不算短了。当年(1986年),黄光裕赤手空拳进北京,到他成为胡润财富榜首富(2004年),也只用了18年。
就此案而言,再审的结果,黄光裕被减刑的机会有限。
14年刑期,即使算上所有优良表现的加分因素,黄光裕也将至少在监狱里待七八年时间。不到40岁就成为中国首富的黄光裕,就此跟大家作别。东山可望,再起不易。
事实上,至少他的商业伙伴们更希望速速与他作别。
黄案一审判决前一周,国美电器股东周年大会上,黄光裕行使他大股东的权力,否决外资股东贝恩资本3名代表进入董事会……结果是,贝恩方面3名代表却昂然进入董事会,否则国美将面临向贝恩支付24亿美元的赔款。黄光裕的否决,被再否决。
否决再否决,仅仅是一个面子上的难堪?没这么简单。这是公司控制权之争的戏剧性表现。控制权之争的原因直接而明确,就是利益。黄记国美,未来相当长的时间,故事变得单纯:黄光裕还有多少时间保持他能够主导公司大股东的地位与权力。大家早已经做好准备,并开始用行动与黄光裕告别,剩下的只是进程的快慢而已。
落幕的故事令人感叹,但除了阴谋与八卦,并无趣味。
14年的刑期,黄光裕用这种极端方式完成了他的告别仪式,传奇之外,其可供分析之价值,尤显突出。
对于失败者,而且是失败的首富,制度分析乃至批判,显得强悍有力。但是,只要你仔细想想,所谓“原罪”,以及制度重造,听起来言之凿凿,其解释力的死角则是:为什么是黄光裕。如果制度不良甚至有着极其深刻的恶的因素,那么,“原罪”对于所有中国民营企业创立者,将无可避免。这个时候,真实的疑问就出来了:为什么是黄光裕落败而去?制度分析框架,在寻找普遍意义之际,并无能力解答这一疑惑。很简单,制度分析所要达到的目标,不是单个的个体,比如黄光裕的得失成败以及背后的机理,而是空洞的“制度”本身。
所以,我们必须另觅分析框架。制度分析之外,个人的贤与不肖当是重点。
中国人30年来的财富积累史,或者说企业成长史,粗疏而论,已经进入到第三个台阶。以黄光裕为例,无论他的起步是卖服装还是卖电器,这是他财富积累的第一个台阶。在这个台阶有了足够成功之后,获得进入资本市场资格,给投资者讲一个传奇故事,然后在A股或者纳斯达克上市,这是第二个台阶。跃上这一台阶,胡润或《福布斯》将可能选择将当事人的名字刊布在那一年一度长长的数据库里,在提供给大家窥富的同时,也提供给税局寻找查账的目标。资本市场的故事,是黄光裕人生最为精彩与传奇的部分。精彩之后,黄光裕的第三个台阶是什么?
对于国美与黄光裕,在短短3年时间接盘上海永乐、兼并北京大中与豪取山东三联之后,他的第三个台阶,当然首选是成为一家国际性零售企业,像国外的家乐福与沃尔玛,或者像国内的联想与吉利一样,进入异域市场;其次则是将规模上的家电零售业第一,整合成从内到外真正的第一。即使国际化是其战略选择,那么,内部整合仍然相当紧要,必须与其扩张步伐相匹配。非此,大,无论资本之巨,还是员工之多,本身就是问题所在。按零售业的专业说法,国美必须将规模效益变成单店效益。这在管理上,是深度挑战。
成为国际性企业,对于企业领袖或者团队而言,成败且不论,这种目标本身即为一种向上的牵引力。如果这种力量缺失,那么企业内部财富重新分配,则将上升为核心目标,个人利益一旦显性化,并成为公司的主导之力,内耗将无法避免。目前的国美,正在这一场景之中。创造财富与分配财富,其对团队的导引力自是霄壤之别。
对于已经成为中国家电零售业第一的国美,战略目标何在?而对于国美的当家人黄光裕,深刻的问题甚至不在于他未来的战略是否国际化,而是他与资本之关系。简单说,是他控制资本,还是被资本所控制。
胡润和《福布斯》提供的财富榜,给旁观者以无限想象空间。但是,看客的艳羡,与当事人的担当,是两回事。回到亘古不变之道理:别人的钱,无论风投还是贷款,你终究是要加息偿还的。资本市场的原理,其实也简单。你以未来的预期,一个美好故事,获得现实的资本兑现。以这种资本兑现而论财富,无论首富还是次富,其真实的压力自是必须担当——这个钱,无论未来多遥远,你总是要还的。而且,资本与人的关系,直接明确简单粗暴。没有回报,谁还跟你玩,完全现世报。
人与资本之关系,才是一种更有力量的分析框架。循此,我们方可理解黄光裕之贤与不肖。那个制度分析模型,在中国虽放诸四海而皆准,但却没有什么真实的解释效力。
黄光裕驾驭了资本,还是被资本控制呢?这个问题才是理解黄氏之真问题所在。以此框架来观黄光裕,他的迷失分外明显。去公海的赌船上小玩玩,输掉若干亿,只不过是迷失症状的一个小小表现而已。
中国大型家电零售企业,如果你能够进入前5位,平均利润率是1%。这一利润率还包括广为人指责的零售业的类金融模式,以及店面举办各种活动的费用摊派……不过,如果你在这一领域成为老大,比如国美,因其霸主地位以及对上下游的控制能力,它的利润率可以达到2%~2.5%,虽然看上去仍然有限,却已经是后面企业的两倍以上了。这一事实,是资本拥有者当时倾力支持国美与黄光裕攻城略地的底因所在。资本的这一助力,加之黄光裕的权谋,短短3年时间,国美将全国家电大型连锁企业第三至第五名全部收归自己旗下,对手如果是同行,黄光裕的能量无人可挡,这当然神奇。
但是,当他完成了这一系列资本征战后,一个庞大的国美帝国与似乎无限量的资本机会出现了,新对手当然不再是人,而是资本!原因很简单,2%~2.5%的纯利润,在这个时候,岂能满足资本那永无止境的贪婪?
这个对手,黄光裕还有取胜的机会吗?
看上去,命运不再青睐接近40岁的黄老板了。在豪取山东三联的狙击战之际,那个被无数媒体热衷的“原罪”故事,犹如一个个隐性脓包,开始被挤裂。精通所有规则尤其是灰色规则的黄光裕,开始需要为他高效率的攻掠行为支付“成本”。而目前,结果已出:14年徒刑。不算短了。
仅仅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当然这可以用来解释黄光裕的落败。但即使没有落马背后的一系列因素,他就一定有战胜资本之力吗?答案未必乐观。
似乎有无限量资本可以利用的黄光裕,下一个战场并未选择将国美国际化,黄光裕当时的目标是:房地产。这是一个利厚的行业,它对资本回报之迅速自不待言。这个选择本身证明,黄光裕获取巨额资本后,就不再是资本的控制者,而是被资本以及资本所追逐的超额利润所控制。像房地产这样的项目型企业,永远是潮流企业类型,若无转型,永无成长。它仅仅是资本的短线选择而已。以黄光裕之聪明,看不透?但他仍信心满满地进入这一领地。唯一的解释,当然就是无可摆脱的资本压力所驱使。
资本这个对手,在黄光裕胜完他能够战胜的商业对手后,双方终于直接面对面。他在中关村股票上那个“非法经营”的小爱好小把戏,只是可供量刑的小花絮而已,当他一脚踏进地产,资本之威力已无可挣脱。
可叹的是,命运不再给黄光裕以机会。14年,以目前中国发展之速度,以及国美在控制权以及财富分配之途上越走越远,机会……恐怕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