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9日凌晨消息,苹果与深圳唯冠的iPad商标确权诉讼终审于今天上午9:00正式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本案判决结果将决定iPad中国商标权归属问题,而这又将直接影响苹果iPad的公开销售。
商标案终审今天开庭
苹果与深圳唯冠有关iPad在华商标归属权的问题始于2010年6月,当时苹果公司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深圳唯冠,要求确认其为iPad商标专用权人。
苹果认为,2009年公司通过英国IP公司从唯冠方面购买了在欧盟、中国、新加坡等7个国家和地区的10项iPad商标权,但是唯冠方面现在拒绝履行涉及有关中国商标权的协议。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11年2月23日、8月21日、10月18日三次开庭审理后,于2011年12月5日作出一审判决:驳回苹果公司的诉讼请求。随后,苹果公司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公告显示,本案会在今天上午9:00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三楼第一法庭开庭审理。昨日晚间,法院的工作人员告诉新浪科技,已有很多人过来咨询iPad商标案开庭事宜。
终审将决定商标归属
由于在本案中,苹果公司的诉求是要求法院确认其拥有iPad中国商标权,因此本案的判决对于苹果来说异常重要,因为商标的归属问题直接决定着iPad公开销售的合法性问题。
上周,深圳唯冠在上海浦东法院起诉苹果,要求法院发布禁止苹果销售iPad的命令,但是这一请求遭到驳回,案件也中止审理。浦东法院作出这一裁决的理由是,该法院认为iPad商标归属权尚不明确。
浦东法院上周表示,双方商标权属纠纷正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中,在该院作出终审判决前,涉案商标权归谁所有尚处于不确定状态。因此,在是否构成侵权尚难定论的情况下,认定苹果销售iPad平板电脑构成侵权尚缺乏依据。
苹果不能输
虽然浦东法院的裁定对苹果公司来说暂时有利,但赢得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苹果才能一劳永逸。这是一场苹果不能输的官司。
在过去几个月中,深圳唯冠已经在多个地方起诉苹果在华经销商,认为他们销售iPad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商标权益。广东省惠州市中院日前还下发判决书,判定一家经销商侵权,要求其不得再销售iPad产品。在此之间,多地工商部门将一些在售的iPad下架,甚至进行查扣处理。
法律界人士表示,如果苹果在终审中败诉,最直接的结果是深圳唯冠请求工商部门介入,下架所有在售的iPad产品并禁止销售,同时还有可能被追溯高额的商标侵权费用。这显然不是苹果想要的结果。
多位熟悉此案的律师表示,对于双方来说最可能的结果便是和解。不过,双方在和解费用上恐怕难以达成一致。据深圳唯冠代理律师马东晓透露,案件在深圳一审第三次开庭时,苹果公司代表律师曾给出了当时的和解底线——1000万人民币,但唯冠方面当庭表示了拒绝。
公开资料显示,深圳唯冠有近38亿元贷款逾期未偿还,包括iPad商标权在内的资产已在2010年被包括中国银行、民生银行等在内的8家债权银行查封。
纠纷蔓延
事实上,除了在中国起诉苹果侵权外,唯冠方面还下着“一盘更大的棋”——在美国起诉苹果,要求法院判定当年苹果购买iPad商标的协议无效,从而收回iPad商标在欧盟、韩国、墨西哥、新加坡、印度尼西亚、泰国以及越南的使用权。
2月17日,唯冠方面向美国加州高等法院提交上诉书,指控苹果在2009年12月收购iPad商标权时存在交易欺诈,要求法院禁止苹果使用这一商标。该案还未确定具体审理日期。
昨日,唯冠方面修正了此前在加州对苹果提起的iPad商标侵权指控,认为苹果在获得iPad商标时存在故意误导欺诈、隐瞒欺诈、诱惑欺诈和不公平竞争行为。
唯冠在一份声明中表示,“证据表明,唯冠和苹果代理商在2009年12月23日签订的协议是因为后者的隐瞒欺诈和重要事实压制所促成的,所以,2009年签订的协议是无效的。”
苹果发言人则重申,“多年前,我们购买了唯冠公司在全球十个不同国家和地区的iPad商标权。唯冠拒绝承认和履行涉及中国部分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