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的目的就是用户获取更多的信息,将多种功能基于一种产品,使产品更加灵活多变,富含人性化元素,改变老百姓过去同一时间必须看同一内容的形式,给用户更多自由的空间。纵观众多电视或配套新产品,都以“智能”为主题,推出了众多新的功能,但一定程度上这些功能却无法实现,让消费者丝毫感觉不到一点智能。笔者了解到,在国产品牌中,智能电视联通率仅不到60%,这也是国外市场面临的普遍问题。也就是说买了智能电视智能当普通电视使用。
笔者认为,智能家电落地难主要在于相关软件的不“硬”,三网融合的进度缓慢,其内部电信和广电系统的利益没有很好的平衡。从而造成了智能电视总体联通率偏低的局面。毕竟在智能电视的应用开发上,中国的进度和全球保持一致,基本都是刚刚起步。迄今为止,移植到电视上的手机应用还没有出现商业成功的案例,高清、大屏、多人分享的电视优势尚未发挥,这正是电视APP(应用)开发的基石。虽然前景可观,但是要吸引开发者,针对智能电视特性开发APP还需要很长时间。所以,在目前盲目地炒作智能化的概念是没有丝毫用途的,只有真正把相关软件开发成熟,真正加载在硬件设备上才能称之为名副其实的智能化电视。
诚然,在智能化时代刚刚开启的今天,电视作为顾客体验的载体,要彻底摆脱以硬件为导向的传统模式,必须突出内容和服务。而未来只能电视竞争,不只是终端产品的竞争,更是“平台+软件+内容”的整体化竞争。消费者需求原本非常简单,买智能电视就是冲着智能来的,如果硬件中加载了智能功能,但其功能却由于软件配套不成熟而无法利用起来,智能电视也就相当于一台电脑。
再看三网融合,回顾美国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开始发展三网融合的经验,其关键一点,在于具备了融合的产业基础。即便运营商不想运作,产业自身也会通过各种途径,比如计算机网络的自动化、通讯网络的大规模数据存储等,实现融合。美国的三网融合是由企业主导及投资的,其决定因素在于产业及市场的发展和需要。因而笔者认为中国的三网融合也应该把精力放在广电产业与电信产业如何面对实体产业的渗透上,并最终可以在石油、钢铁等大型产业层面实现落地。所以,一个独立的监管机构是必须的,然而由于制度困境,在具体执行上仍然存在很多问题。此外,我国的电信业务一直很难界定清楚。与国外着重管理绩效结构不同,我国电信行业发展的是全业务,一些新业务比如云计算等,很难在电信法中予以体现,这才是三网融合一直难以出台的真正原因。
因此,笔者建议,首先国家应当成立一个高于工信部和广电总局、类似“三网融合专家委员会”这样的机构。第二,做好基础研究,归纳总结十几年来我国三网融合发展的经验与教训,同时考虑未来可能遇到的诸如投资浪费、重复建设、技术偏移等风险。第三,建立一个利于三网融合进程发展的法规制度,为整个工程建设保驾护航。当然,人们还是要保持一个乐观的心态,真正的智能化时代的到来还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因为制度以及产业层面的深刻变革,不可能在一朝一夕间完成,也不能只依靠政府颁布政策与文件来解决。但是,三网融合一旦“踏实”落地,必定会为人们的生活带来真正的方便和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