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五金家电网 >> 综合资讯 > 详细信息
家电故障 “使用不当”是托辞
相关专题: 企业动态  发布时间:2013-01-04
资讯导读: 据烟台市工商局统计,2012年全市工商系统共受理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903件,绝大部分涉及到质量和售后服务。“使用不当”是一些商家惯用的托辞,以此来免除自身的责任。那么,很多消费者想问,“使用不当”究竟应该由谁说了算?

据烟台市工商局统计,2012年全市工商系统共受理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903件,绝大部分涉及到质量和售后服务。“使用不当”是一些商家惯用的托辞,以此来免除自身的责任。那么,很多消费者想问,“使用不当”究竟应该由谁说了算?

家电故障 “使用不当”是托辞

根据“2012年烟台市工商局12315申诉热点”显示,2012年以移动电话、电视、冰箱、洗衣机为主的“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达到903件,平均每天会发生2.5起投诉。

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的工作人员介绍,从受理投诉的情况来看,一些商家在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后,喜欢用“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这样的理由来推卸责任。而一些消费者对于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款不甚了解,所以很容易被商家给“唬”住了,最后就放弃了维权。

2011年8月,吴女士购买了一台冰箱,2012年12月初冰箱出现了不制冷的问题。厂家维修人员上门检查,发现冰箱冷冻室内蒸发器毛细管和蒸发器连接处断裂。维修人员表示,这是吴女士没有按照说明书的要求定时除霜造成的,属于人为损坏,因此要收费480元。吴女士不认同,因为她只是在2012年3月按照正常的操作程序除了一次霜,并没有动接头。冰箱很有可能是设计存在缺陷,维修人员是在推卸责任。吴女士将冰箱厂家投诉到消协。经调解,由吴女士支付450元,售后维修部将冰箱修好。

从这起纠纷来看,很明显是消费者吃了亏。那么,消费者在面对厂家抛出的“使用不当”说法时,该怎么应对?是不是只能认倒霉?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使用不当” 多由厂家自行鉴定

“商家说使用不当造成损坏,这是没有任何说服力的,因为消费者也可以说不是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到底是怎样损坏的,还是得看鉴定的结果。”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记者走访了市区部分手机和家电卖场发现,多数经销者表示会将故障产品发回厂家检测,然后由厂家提供检测报告。对此,青年路某家电卖场的业务经理孙先生直言,“这是很普遍的做法,但对消费者而言却未必是最理想的,因为很难保证公平。”孙先生表示,这种通行的做法属于“自检”,到底有多少厂家能够做到凭着良心来检测,给出真实的检测结果,任何人也没法说。

另外,孙先生透露,目前所谓的厂家自检也都是自己制订的“企业标准”,最好的办法是到质监部门或其它第三方权威机构进行检测。

商家坚持“使用不当” 必须拿出证据

到权威机构进行检测,不少消费者担心费用和花费太多时间。对此,工商部门作出了解答。只要第三方机构的检测结果是“质量问题”,工商部门就可以此作为依据维权。其次,只要权威机构的检测结果可以证明,商品确实存在质量问题,那么检测费用就将由厂家或商家来支付。

来源:中国家电网   编辑:zixun_1  
本文标签:
免责声明: 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网络和相关会员发布,本站已经过审核,如有发现第三者他人利用各种借口理由和不择手段恶意发布、涉及到您或您单位的肖像及知识产权等其他不便公开的隐私和商业信息时,敬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删除处理。但为此造成的经济或各种纠纷损失本站不负任何责任,特此声明! 本站联系处理方式:图文发送至QQ邮箱: 523138820@qq.com或微信: 523138820,联系手机: 15313206870。